1,無擰頭。
2,突然擰軑。
3,距離物體太近。
4,不利情形下扒頭。
5,在不適當行車線。
6,突然切入。
7,切入無擰頭。
8,轉彎時位置不正。
9,考牌官採取行動。
1,「無擰頭」
;轉換行車線時/或者是要擰軑偏離現在行車線時,除了打燈及望倒後鏡之外最重要是「必需擰頭」。
考牌官肯定地認為,望倒後鏡是不足夠的,肯定是有盲點的,如果盲點有車,你仍切出去當然是危險的事,危險的動作當然應該肥佬。必需擰頭直接望,擰左九次頭,只有一次無擰都一定肥佬。
假如有少少物體有路邊(例如一架無人的單車)泊在路邊,只要擰少少軑就夠過,究竟要不要擰頭呢,答案是「有殺錯無放過」,多多擰頭啦。
2,突然擰軑。
駕駛時永遠不可以「突然擰軑」,這錯誤多數發生在扒頭。駕駛應該望遠些;見前面有車泊在路邊,太近路邊,而且該車前面空曠,意思該車是「死車」。
應該距離「死車」越遠越好,立即望倒後鏡。假如當時是雙程路單線行車的話,非常重要(最最重要)是對頭無車駛來,發出指揮燈,擰頭,距離5架車的長度就要微微地擰軑駛出去。
假如距離「死車」只有3架車的長度時才擰軑出去,就犯了「突然擰軑」。
駕駛時永遠不可「突然擰軑」,假如必須「突然擰軑」,先停車就可以「突然擰軑」而且要慢慢行。
即是說;對頭有車來,就要慢車,距離「死車」3架車位停車。等到對頭再無車來才可以「突然擰軑」切出,而且要慢慢行。
請參閱我的另一POST《考牌時如何扒頭》。
其他轉換行車線也一樣,永遠不「突然擰軑」,除非先停車就可以「突然擰軑」而且要慢慢行。
你的問題是;轉完彎後才發現有車泊在路邊。此情形在關於培正道試場,石鼓街左轉巴富街的情形下已經回答過了。現在回答的是普通情形下(不再單指巴富街)。
「轉完左邊彎後才發現有車泊在路邊」;轉完彎後如果你已經切了入左線,一見有車泊在路邊立即切開去,你肥硬。
犯的嚴重錯(突然擰軚、無擰頭…)。所以轉完彎後才突然發覺有車泊在路邊,當然無充足時間做扒頭前的各種動作,應立即停車,然後等到無晒車,才施施然擰頭駛出去。
如果有車見你是考牌車,停給你,你仍要擔心這架車以後面的其他車,「這架車」擋著你,令你看不清楚後面有冇車扒「這架車」的頭,你應該慢慢地駛出去,繼續睇住,有車來的話再停車。唔好怕阻著其他使用道路者,慢慢行,隨時停車。直到道路空曠、車直、軚直,才是應該行快的時刻。
補充;突然擰軑
有幾種情形令到你距離前車太近;
1,當望邊鏡有車在你旁邊,或對頭有車駛來,唔好擰頭了(何必呢),慢車讓他先扒頭/或讓對頭車先過,但你仍然逐漸接近「死車」,就要遠離「死車」慢慢地停車(距離三架車位的長度),停左車之後,無論多麼突然地擰軑都可以接受。
關於扒頭;如果跟你尾有車,不必理會,你掛了考牌的牌子,後車就會體恤你,不會扒你頭。
1,當望邊鏡有車在你旁邊,或對頭有車駛來,唔好擰頭了(何必呢),慢車讓他先扒頭/或讓對頭車先過,但你仍然逐漸接近「死車」,就要遠離「死車」慢慢地停車(距離三架車位的長度),停左車之後,無論多麼突然地擰軑都可以接受。
關於扒頭;如果跟你尾有車,不必理會,你掛了考牌的牌子,後車就會體恤你,不會扒你頭。
補充;跟的士,的士突然接客
跟著前車是的士,的士當然會突然停車接客,你睇清晰周圍無車就扒頭,就犯「突然擰軑」,因為無距離前車5架車位就扒出去,唔夠5架車的距離必要先停車,停左之後,等到周圍都空曠才施施然扒頭,扒左一半前車又開車,就慢車跟番佢尾。
其實,的士、巴士停一陣就走,等佢上落完客,唔好扒頭,就容易考到牌。
你自問藝高人膽大,唔俾的耐心等佢上完客,喂!扒一次頭有七剔肥佬剔等緊你呀,俾的耐性啦,等得就等,安全第一才是好司機。
其實,的士、巴士停一陣就走,等佢上落完客,唔好扒頭,就容易考到牌。
你自問藝高人膽大,唔俾的耐心等佢上完客,喂!扒一次頭有七剔肥佬剔等緊你呀,俾的耐性啦,等得就等,安全第一才是好司機。
3,距離物體太近。
這是考牌時最常犯的肥佬剔。
不單是扒頭時要距離「死車」三尺遠,其他車cut近你都一樣是你的錯,除非你停車。
學車者有時唔想過「火位」,就距離「死車」太近,這種想法錯誤。
為了不要距離「死車」少過三尺,什麼線都可以轆過…卡泊線、白界線、雙白線、影子線、之字線、巴士線…為達到距離物體三尺的目的,什麼線都當它不存在,照轆過可也。
兩邊都是「死車」剩下的位少過三尺,就要考慮能不能等,實在不能等就要很慢很慢地穿過。
其實你有牌之後自已揸車出街,都應該痛恨距離物體太近,有其他車貼埋你處,你都心裡想;「大佬,你行先啦!」收慢俾佢先行,這樣做就能夠保障你架車唔會擦花。
補充頭一篇;
我當時述說;「…剔分二種,肥佬的剔有;…」
其實應該講清楚些。考牌時考牌官根據「格式表」來記錄考生的錯處,在「格式表」列盡了各種犯錯的罪名,考牌官只管在該罪名的項尾方格上剔。
「剔」分二種,「輕微」或「嚴重」,輕微的錯誤100剔也合格,「嚴重」1剔就肥佬。
換一句話更清楚;剔分二種,可接受的「剔」與不可接受的「剔」。
所以我只講解1剔就肥佬的「剔」。
不單是扒頭時要距離「死車」三尺遠,其他車cut近你都一樣是你的錯,除非你停車。
學車者有時唔想過「火位」,就距離「死車」太近,這種想法錯誤。
為了不要距離「死車」少過三尺,什麼線都可以轆過…卡泊線、白界線、雙白線、影子線、之字線、巴士線…為達到距離物體三尺的目的,什麼線都當它不存在,照轆過可也。
兩邊都是「死車」剩下的位少過三尺,就要考慮能不能等,實在不能等就要很慢很慢地穿過。
其實你有牌之後自已揸車出街,都應該痛恨距離物體太近,有其他車貼埋你處,你都心裡想;「大佬,你行先啦!」收慢俾佢先行,這樣做就能夠保障你架車唔會擦花。
補充頭一篇;
我當時述說;「…剔分二種,肥佬的剔有;…」
其實應該講清楚些。考牌時考牌官根據「格式表」來記錄考生的錯處,在「格式表」列盡了各種犯錯的罪名,考牌官只管在該罪名的項尾方格上剔。
「剔」分二種,「輕微」或「嚴重」,輕微的錯誤100剔也合格,「嚴重」1剔就肥佬。
換一句話更清楚;剔分二種,可接受的「剔」與不可接受的「剔」。
所以我只講解1剔就肥佬的「剔」。
4,不利情形下扒頭。
考牌是最容易肥佬是遇到路邊有「死車」,這是學車時一定要多多學的事項。
路邊有「死車」,除了先前講過要望倒後鏡,打燈,擰頭,勿太近前車才切出去,勿距離任何物體太近…之外。
當然還要旁邊無車正在扒你的頭,最重要是迎頭無車駛來。看不清楚就要先停車,停車要距離「死車」三輛車的長度,以便容易駛出,以便可以看遠些。
當掛著個「駕駛考驗」的牌,只要你發出燈表明你要切出,後面的車就會體恤你寧願慢駛都不扒你頭,但迎頭車看清你掛著「駕駛考驗」牌的時候已經太遲了。
不要跟前車扒頭,要自已睇肯定對頭無車,看不清先停車,不明白先停車。
考牌是最容易肥佬是遇到路邊有「死車」,這是學車時一定要多多學的事項。
路邊有「死車」,除了先前講過要望倒後鏡,打燈,擰頭,勿太近前車才切出去,勿距離任何物體太近…之外。
當然還要旁邊無車正在扒你的頭,最重要是迎頭無車駛來。看不清楚就要先停車,停車要距離「死車」三輛車的長度,以便容易駛出,以便可以看遠些。
當掛著個「駕駛考驗」的牌,只要你發出燈表明你要切出,後面的車就會體恤你寧願慢駛都不扒你頭,但迎頭車看清你掛著「駕駛考驗」牌的時候已經太遲了。
不要跟前車扒頭,要自已睇肯定對頭無車,看不清先停車,不明白先停車。